清镇规范失业保险金申领工作


2014年,清镇市将失业保险与就业服务紧密结合,通过完善失业保险相关流程,加强基金管理,清镇市推出“三举措”,把好失业保险救济金申领入口关,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有效促进社会稳定。
一是加强对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的严格审核,对个人档案、失业时限、缴费记录进行认真审查;申领待遇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限内由本人前往就业服务大厅办理。二是实行失业保险金银行化转发放制度,确保失业保险金发放工作做到不错、不漏、不重,遇调整失业金发放标准时,按规定及时调整补发,确保失业保险金及时足额发放。三是对失业人员就业状况进行调查摸底,了解他们的失业与再就业状况,并对未就业人员积极宣传就业、创业培训政策和企业用工信息,促进再就业。据统计,2014年全年新增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人员541人,发放失业保险金45.61万元,累计申领人员3343人,累计发放金额达271.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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