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12月22日讯,近日,日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为确保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为41.8元/人。
根据市物价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鲁价综发〔2016〕107号文件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日价综发〔2016〕5号)规定及省物价局鲁价发电〔2016〕14号文件通报,我市9月份SCPI和CPI中的食品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分别为:4.4%和6%,已满足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决定对2016年9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为:41.8元/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当地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月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
记者了解到,价格临时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全市于12月底前尽快发放到失业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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