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2016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开始发放


12月13日讯,8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6日,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开始发放2016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对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依照相关规定,按企业及职工缴纳上年度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50%和70%的比例给予稳岗补贴。
这项工作今年6月启动以来,经过企业申报、审核认定、资金拨付等环节,市人社部门共认定符合条件的三种企业(困难企业,节能减排企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408户,共支付补贴4094万元,惠及企业缴费职工119167人。目前,市直企业的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
失业保险: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对失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到一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零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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