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口市失业保险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的通告


12月12日讯,根据海南省政府及省人社厅相关文件规定,海口市失业保险金将统一通过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发放,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海口市失业保险金于2017年1月起通过社保卡发放:
1.2017年1月1日起,新申请办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请将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原件及相关材料(详见失业保险金申领须知)到我局失业保险管理科办理。
2.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中,已办理社保卡的自2017年1月起通过社保卡发放失业保险金;未办理社保卡的仍由原银行卡发放失业保险金,原银行卡中余额仍可以继续使用,原银行卡的余额不能自动转移至社保卡。
二、为避免耽误待遇发放,请尚未申领社保卡的参保人及时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标准1寸近期正面白底深色衣服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到海口市67个社保卡服务网点申领,详情可登录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或通过移动智能终端下载安装“海口人社”APP在线申领。
三、已领取社保卡的人员请尽快持社保卡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农商行、农合行)各营业网点办理激活手续和开通免费短信通知功能。
四、服务热线
失业保险金待遇业务咨询热线:
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失业保险管理科:65231576、65231585
社保卡业务咨询热线: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
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68571305、68571306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24小时服务热线:96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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