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7年失业保险金上调最新消息


11月29日讯,好消息!河北将从2017年1月1日起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月人均为1010元。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月人均1266元、天津1030元、河南1160元、安徽1033元、山西1025元、湖南1010元、江西925元、湖北909元。河北为795元,提高到1010元后,处于中部省份中游水平。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调整后最低标准比原最高标准高10元
河北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是2015年3月1日起实行的,每月为650元~930元。调整后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月人均为1010元,最高1090元,最低940元,其中最低标准比调整前的最高标准还高出了10元。
失业金占最低工资标准的比例升至近七成
失业保险金的上调与河北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息息相关,河北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四个类别地区分别为1650元/月、1590元/月、1480元/月、1380元/月,调整后全省平均最低工资标准为1525元,平均增幅12.5%;目前河北城市居民低保标准为4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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