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办理失业保险政策问答


11月15日讯,1、我省失业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哪些?
我省行政区域内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国家机关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缴纳失业保险费,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失业保险基数和费率是多少?
缴费基数: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职工工资低于所在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所在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高于所在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所在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
缴费费率:国家规定失业保险费率为2%,并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失业保险费率可以阶段性降至1%-1.5%,其中个人费率不超过0.5%。我省失业保险费率在2014年已降低1.5个百分点基础上,统一由原1.5%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从2016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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