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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酒店招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引质疑

2017-02-15 08:00:02 无忧保
11月07日讯,市内一家大型酒店招工,给出的工资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 想找工作的钱女士对此提出了质疑。阜新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用人单位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逾期不补齐差额,还须加付赔偿金。 质疑:工资标准低 市民钱女士最近从一家矿山企业休假离职,未到退休年龄的她感觉尚有余力,想找份工作贴补家用,“没啥技术,琢磨当个杂工干零活。”她很快在自家附近的一家大型酒店发现了合适岗位,“他家电子显示屏上有大字显示,说要招收干杂活的女性钟点工,还有中午、晚上的工作餐。”但是,除了感觉写明的早9点到晚9点的工作时间有些长以外,她更加质疑酒店给出的工资标准,“每天干12个小时只给50块钱,太少了吧?”钱女士说,离职前她一直在单位人事室帮忙,所以对市最低工资标准历次调整都能做到心里有数。“就在今年1月还又涨了一次,现在阜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是1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要10.8元。”“他家说招按天结算的钟点工就不给整月工资,可要按钟点计时算,一天那得给我快130了。 1 2 3 下一页 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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