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201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审核


10月24日讯,根据湘潭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潭人社发[2015]38号)文件精神,经市人社局批准启动我市201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报审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申报时间:
2016年9月1日——9月30日
2.申报条件:
①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按自然年月计算)以上;
②上年度裁员比例低于市、县(市、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且上年度本单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数不超过上年度平均参保人数的10%;
③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以前年度失业保险有欠费的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享受稳岗补贴,但对近两年未欠费并签订了清欠计划的用人单位酌情予以补贴。劳务派遣、人事代理公司不属于稳岗补贴享受范围。
3.申报资料:
(1)填写《2015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1)、《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承诺书》(附件2)。
(2)出具单位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单位财务制度和稳岗措施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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