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政策解读


10月17日讯,2015年以来,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出台了新一轮稳定就业岗位政策,实施稳岗补贴、就业安置补助、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化解过剩产能四项主要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走出困境。
一、稳岗补贴
(一)政策依据
1.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信委四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转发省人社厅豫人社〔2015〕3号文件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三人社〔2015〕16号)
2.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三人社〔2015〕41号)
(二)实施范围
对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就业岗位、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
(三)基本条件
1.当地失业保险部门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应具备的条件:一是上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大于上年度基金支出;二是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
1
2
3
4
5
下一页
末页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