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2016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调整


9月8日讯:记者昨从无锡市人社部门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江阴市调整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由目前每月871元相应调整为每月988元。受益对象为7月在领失业保险金及以后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据悉,此次调整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精神,江阴市人社部门下发《关于调整江阴市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的通知》。近年来,围绕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当地人社部门从失业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障、物价补贴等多个层面切入,积极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保生活、促就业的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提供了支撑。
据统计,本次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提高,江阴全市共涉及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6000余人,涉及调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从9月起按照新标准发放。同时,7到8月在领人员的调整补发金额也将随同9月份失业保险金一并发放到位。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对失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到一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零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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