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失业保险网上办公新系统今天上线


10月08日讯,记者从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十一”长假期间,哈市“金保工程”二期失业保险信息系统与旧系统进行割接,今日8时起,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暂停的各项失业保险业务将恢复办理。
据了解,新系统上线后,参保单位可进行职工增减申报、缴费信息查询、审核结果查询和单位信息修改等。参保人员可查询个人基本信息及失业保险缴费信息。
记者了解到,参保单位在网上办理增员和续保业务,符合通过条件的,申报当日审核通过;网上申报未予通过的,参保单位需携带参保人员信息到市失业保险中心经办业务窗口现场申报;参保单位的减员、死亡、退休业务也可在网上办理,但每月25日前,需携带相关手续到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确认手续。
失业保险:
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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