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2016年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最新政策


5月19日讯: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作用,适当降低企业人工成本,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领范围
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并参加我市失业保险的各类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
二、申领条件
申领稳岗补贴的,须满足以下条件:失业保险统筹地区上一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申报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
上述“裁员率”是指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含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人数)与年平均参保人数之比。“年领取失业保险金总人数”是指1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2月至12月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加上1月至12月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人数之和。“年平均参保人数”是指1月至12月参保人数的均值。
三、申领时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每年6月到失业保险参保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申领上年度的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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