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专家:2016最低工资标准早应暂缓调整

2017-02-16 08:00:01 无忧保
5月19日讯:据报道,鉴于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经营困难的情况,人社部决定在一定时间内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时间,由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改为两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且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这一消息一经公布即引起不小争议。赞同者认为这样的调整很务实,有助于减轻企业负担。反对者则认为,大多数普通职工的工资依然较低,在经济增速下滑、生活压力不断增大的情况下,最低工资标准再放缓调整,更加不利于基层员工的生活。 仅就逻辑而言,上述观点当然都有其道理。但是目前必须正视这样的现实——根据人社部的数据,在过去5年间,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平均增幅为13.1%。而同期的企业投资回报率是多少呢?大体徘徊在1%-2%。企业普遍经营困难但最低工资标准却连年以两位数的幅度提高,显然极不正常。 而具体到实际的工资,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今年年初曾提到,最近十年,特别是最近八年,工资增长超过劳动生产率两三个百分点。 企业挣的钱不断减少但支出和成本却不断增加,这种状况,不需要什么特别的理论就能知道是不可持续的。人社部延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周期,其实没什么好争议的。 最低工资制度最早诞生于十九世纪末的新西兰和澳大利亚,至今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都在实施这一制度。虽然从经济学的角度,最低工资制度完全没有必要,甚至很多人将这一制度视为看似关心穷人实际却帮倒忙的邪恶制度。但是作为一项平衡劳资双方利益的机制,最低工资制度在这么多国家实施,似乎也不能完全否认其积极意义。问题的关键其实在于,这一制度要与当时的经济发展情况相匹配。否则,必然会口惠而实不至。 1 2 下一页 末页

标签:   调整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