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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2016最低工资标准不再是“形象工程”

2017-02-16 08:00:01 无忧保
5月18日讯:记者从地方人社系统获悉,根据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经营困难的情况,人社部决定在一段时间内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时间,由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改为两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且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之所以延长最低工资调整周期,与近年来有舆论认为最低工资涨幅过快有关。根据人社部统计,过去五年间,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平均增幅为13.1%。 最低工资标准,向来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一方面,最低工资标准高了,企业用工成本会增加,经营负担会加重;另一方面,最低工资标准低了,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恐怕难以保障,甚至也有可能会激化社会矛盾。换言之,站在企业角度与站在政府的角度、站在民生的角度,会对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产生完全不同的态度。 当下,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权威人士在官媒上道出的“L”型经济发展曲线更是意味深长。而且,最近的一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是发生在去年年底,有几个省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突破了2000元,而最低工资又是一个税后的概念,这已经是一个相当高的用工成本。此语境下,通过延缓最低工资调整周期降低企业的负担,也算是人社部门的积极作为,对经济复苏,也会有一定的帮助。 最低工资,终究是一个市场化的东西。它不应该代替社会的基本保障制度,也不应该给企业造成巨大的负担。延长最低工资调整的周期,应该视作政府尊重市场规律的行为,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要知道,世界上仍然有一些国家不实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原因就在于,他们的政府不希望通过强制手段来干预公司行为。而社会劳动力的成本到底是多少,应该由市场决定,政府年年调整最低工资,看起来很美,很得民心,但实际上是在破坏市场。 1 2 下一页 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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