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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减负措施:延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周期

2017-02-16 08:00:01 无忧保
5月17日讯:企业减负措施正接连出台。继中央去年适当降低企业的失业、工伤和生育三项社保费率,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5月1日起的两年内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后,《21世纪经济报道》援引地方人社系统消息称,人社部决定延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周期: 人社部决定在一段时间内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时间由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改为两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并且,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认为,这与当前经济形势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可能导致的失业压力加大有关,因此通过最低标准杠杆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从而促使企业少裁员。 依照2003年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近些年以来,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稳步提高,部分省份几乎一年一调,比如上海。 然而,这种频繁调整的状况今年明显改变了,对最低工资标准作出确定和调整的省份大幅减少。据21世纪经济报道不完全统计,截至5月14日,全国仅上海、江苏、重庆、广东等四省市对今年最低工资作出调整,且江苏、重庆更多是对2014年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作出调整。 1 2 下一页 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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