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就业办不再受理失业险登记业务


3月30日讯:据淄博市就业办称,下月起办理失业登记等业务实现业务下沉,市就业办不再受理。
市直用人单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符合失业金申领条件的人员由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凭《失业保险关系审核转移通知单》及相关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不符合失业金申领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档案直接到单位属地的区县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代存档案;《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到本人常住地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