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新政关注问题解答知识


3月1日讯:受产业结构调整影响的企业,实现稳定就业的可在2017年之前可享受援企稳岗补贴。
近日,石家庄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将省会依法参加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并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纳入补贴范围,可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
享受补贴须足额缴纳失业保险
经济下行压力下,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已属不易,能享受稳岗补贴恰如雪中送炭。
要申请补贴,企业应符合哪些条件?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企业享受稳岗补贴政策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无失业保险历史欠费或按规定一次性补清历年所欠的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石家庄市上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3%。
符合条件可于4月30日前申请
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可一次性享受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鼓励企业用补贴资金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利于企业下一年继续申请享受稳岗补贴政策。
稳岗补贴工作按照定期受理、集中审核认定、按年度拨付的办法实施。石家庄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4月30日之前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持规定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石家庄市财政部门将根据最终审定的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并将资金按程序及时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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