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扬州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


2月1日讯:记者1月31日获悉,从1月1日起,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将再次调整:上限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为1770元/月;下限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为748元/月。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所需的资金在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标准调高 上下限分别涨52元和140元
随着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770元,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也随之上调。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失业保险金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按此计算,目前市区企业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已从此前的696元/月调整到748元/月,比原来涨了7.5%,多了52元每月。
下限涨了,上限也要跟着水涨船高。市区失业保险金上限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为1770元/月。比原来执行的1630元/月增加了140元,增长幅度达8.6%。
如何计算 根据个人缴费标准及缴费年限
具体到每一个参保人员,他们失业之后领取的失业金是如何计算的呢?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相关政策,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具体要求 最多可连续申领24个月
失业后不是一辈子都可以持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但也不是一生中只能领取24个月。因此,失业后要积极寻找就业机会。这样,一旦第二次失业,就可以再次领取失业保险金。
比如,一名失业人员已经领取了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然后他重新就业了3年,现在再次失业了,那他还可以再次申请领取连续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政策规定,失业保险缴纳满一年的,失业后可以申领两个月的失业金,依此累计,缴纳两年的,可以申领4个月的失业金……但是最长连续申领时间不可以超过24个月。
同样,基本医疗保险费最多也只能享受24个月。据透露,目前已经出现享受24个月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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