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失业人员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条例


哪些情形下,失业人员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答:依据《社会保险法》第51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的待遇;(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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