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失业人员如何申领生育补助-失业保险条例


失业人员如何申领生育补助 根据2013年11月下发的《长沙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发放办法》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以领取生育补助金。那你知道如何领取吗?领取标准是多少呢?
【承办机构】: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
【领取期限】:领取失业金生育之日起60日内
【办结期限】:3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731-84907659
办理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
领取生育补助标准:
平产: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补助
难产: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补助。
【备注】: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同时符合领取生育补助金及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办理资料:
1、生育费用有效票据;
2、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3、准生证;
4、本人申请;
5、生育诊断书;
6、接生记录卡或出院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备齐上述资料向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街道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可领取生育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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