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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失业保险条例

2017-03-01 08:00:01 无忧保
         北京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北京失业保险缴费规定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用人单位缴费比例1%,职工个人缴费比例0.2%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   2013年度北京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1、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城镇户口:用人单位缴费比例1%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0.2%   农村劳动力:用人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不用缴费。   2、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15669元   3、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2089元   2013年度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失业保险费62.68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7.61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失业保险费25.07元。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失业保险费4.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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