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待遇-失业保险条例


死亡待遇
参保人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可享受丧葬补助和亲属抚恤:
(1)丧葬补助金=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
(2)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抚恤金=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二)农民合同制职工
连续缴费满一年的按缴费工资的 12%计发一次性失业生活补助,每多缴一个月加发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后,失业保险关系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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