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标准 - 失业保险
 
                             
                        
                        
					
					
							【导读】: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呢?其标准是多少?下面就是中国社保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6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标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呢?其标准是多少?下面就是中国社保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6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标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6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标准
	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
	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8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
	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588元调整到618元。
	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申请材料
	1、终止或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文件(原件);
	2、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复印件;
	3、档案托管证明;
	4、档案托管机构行政介绍信;
	5、档案托管机构经办工作人员的***明;
	6、托管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
	对涉及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人事档案。
	浙江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书面告知失业职工享受待遇,并将失业人员名单、档案等资料,在7日内上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需在60日内将解除劳动关系合同送到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
	3、经办机构需在街道失业人员保险金申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确认以后次月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其他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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