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如何申领费用补贴 - 失业保险


【导读】:北京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如何申领费用补贴,北京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如何申领费用补贴 【受理机构】:北京社保局及区社保分局 【补贴项目】:工资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 【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10-12333 就业困难失业人员是指哪类…
北京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如何申领费用补贴【受理机构】:北京社保局及区社保分局
【补贴项目】:工资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
【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10-12333
就业困难失业人员是指哪类人?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处于无业状态并难以实现就业的本市城乡劳动者。具体范围包括:
1、属于零就业家庭成员的;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女满四十周岁以上、男满五十周岁以上的;
4、经残疾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
6、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领补贴条件:用人单位招用已经办理失业登记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
申领补贴资料:
1、关于xxxx安置失业人员享受工资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的申请;
2、劳动合同书;
3、开户银行许可证;
4、申请补贴时上个月职工工资单和会计凭证;
5、《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
6、低收入家庭认定证书(失业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
7、残疾人证(失业人员为残疾人);
8、《驻京部队干部家属(工人)调京工作审批表》、《军官家属(干部)随军调京审批表》、《随军家属进京落户申请报告表》/《干部家属随军审批表》(失业人员为初次来京随军家属);
9、派遣人员花名册和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企业需提供,申领社保补贴无需提供);
10、延期说明(申请延期)。
【备注】:首次申领需提供上述资料,再次申领需提供第一项、第四项,如属于续期劳动人员还需提供续签劳动合同书,如申请延期需提供延期说明。
申领补贴流程:申请-初审-审批-公示-下拨款项-完成
1、单位办事人备齐规定资料向区社保机构提供申请;
2、经区社保机构初审合格,上报北京市社保局审批;
3、经市社保机构审批合格,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下拨款项到区社保局;
5、区社保局下拨款项到单位,办事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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