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青岛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 失业保险
 
                             
                        
                        
					
					
							
					
					
	2014年青岛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快来看看为您提供的2014年青岛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的详细内容吧。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金缴纳比例
	缴费单位按本单位当月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个人按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
	缴费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上年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和单位职工人数确定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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