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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是什么- 失业

2017-03-31 08:00:01 无忧保
2014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  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并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亲属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具体说来,办理失业保险的具体流程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一)办理依据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8号令)   2、《大连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大连市政府5号令)   (二)办理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   3、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履行交费义务满一年的。   (三)办理凭证   《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的请携带)   (四)办理程序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   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   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五)办理结果   1、审核未通过:告知其原因。   2、审核通过:工作人员为申请失业登记人员核定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况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一)办理依据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8号令)   2、《大连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大连市政府5号令)   3、《关于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开展定向就业培训的通知》(大劳服字[1999]59号)   (二)办理条件   1、按规定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2、已参加定向就业培训或符合免培训条件(已办理免培训手续)的。   (三)办理凭证   《失业证》、《身份证》   (四)办理程序   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第一个月的11-20日期间(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身份证》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审验。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   2、在《失业证》上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印章;   3、在市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为其做“审验登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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