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失业金怎么领取 保山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及流程一览 - 失业


保山失业金怎么领取?保山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及流程一览。下面由南方财富小编为您介绍。
保山市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保山市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
1.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有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所在地的县(市、区)失业保险机构备案。
2. 失业人员应当持用人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3. 失业人员在前款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延误期间的失业保险金。
4. 失业保险机构自受理失业登记10日内,对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从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按月计发失业保险金;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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