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5年贵州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2015年贵州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仁怀市、威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贵州省失业保险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49号)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2015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5〕23号),经研究,现将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120元/人/月。请各地遵照执行。以上标准从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2015年9月25日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