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常州市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2013)


关于调整常州市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2013)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2013年7月,常州 市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了调整。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为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经研究,决定调整常州 市区失业保险金 发放标准。具体调整如下:一、失业保险金 最低标准由650元/月提高到741元/月。二、失业保险金 最高发放标准按照常州 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本通知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财政局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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