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2017-06-18 08:00:02 无忧保
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鲁人社发〔2012〕44号各市人民政府: 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16号),结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各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见附件)。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失业保险金调整标准表 二○一二年八月七日 失业保险金调整标准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青岛市所辖区域淄博市所辖区域东营市所辖区域烟台市: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牟平区潍坊市所辖区域威海市所辖区域调整为730元济南市:章丘市、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枣庄市所辖区域烟台市: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济宁市:市中区、任城区、兖州市、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泰安市: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日照市所辖区域莱芜市所辖区域临沂市所辖区域调整为680元济宁市: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泰安市: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德州市所辖区域聊城市所辖区域滨州市所辖区域菏泽市所辖区域调整为630元

标签:   保险失业失业保险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