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程序


社会失业保险是五险中的一部分,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生活水平。为此,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社会失业保险的领取做了详细的说明。下面,就让失业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抚顺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被迫中断就业。《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抚顺失业保险金领取所需材料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抚顺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失业保险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注意事项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琥珀街7号 电话:(024)52424388 抚顺市东洲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煤都路中段7号 电话:024-53798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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