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关于调整我市2013年度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2017-06-18 08:00:02 无忧保
关于调整我市2013年度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2013年市政府公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人民币1600元,自2013年3月1日起执行。我市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调整为1280元。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13年4月11日

标签:   失业保险金保险金保险失业失业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