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失业保险缴费分解办理须知


据悉,莆田市失业保险缴费分解办理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申报,另外一种是进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经市人社局网上预审并通过初审后,将纸质材料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社局窗口办理。那么,办理过程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更多详细内容一起阅读下文。 莆田市失业保险缴费分解申请材料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文件、物品)送交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社局窗口:a)《福建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b)《福建省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手册》贴个人1寸彩色近照;c)《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原件或复印件(1式1份);d)《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并标注“与原件相符”(1式1份);e)《失业保险增员申报表》、《失业保险减员申报表》(1式2份);f)《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分解表》(1式2份);g)《失业保险基本信息表》(1式1份);h)《失业保险年度汇总表》(1式2份)。 莆田市失业保险缴费分解办理程序1. 窗口受理初审 窗口对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核对,并根据核对结果做出相应的决定:a)对提供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出具符合Q/PTZW JC 101.5要求的《受理承诺单》,给予受理;b)对依法不属于本单位服务事项职权范围的,应出具符合Q/PTZW JC 101.5要求的《不予受理通知单》;c)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出具符合Q/PTZW JC 101.5要求的《补齐补正通知单》。2. 审批办结 i)对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人员对符合条件参保单位的《福建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福建省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手册》做出审核盖章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开具一次性告知单并及时通知客户。3. 在申请对象取件时,应出具符合Q/PTZW JC 101.5要求的《文书送达回证》。 受理单位 莆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简称“市人社局”)受理对象 已参加失业保险的所有单位承诺时限: 6个工作日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市人社局网址:http://www.ptld.gov.cn/市人社局窗口电话: 0594-2658915;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电话:0594-2692000。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址(网上申报/表格下载):http://www.ptfwzx.gov.cn/ptsz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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