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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宁波市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2017-06-18 08:00:02 无忧保
从宁波市人社局获悉,为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失业保险制度。现在作出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调整为2%的政策规定,具体内容请查阅下文。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调整为2%。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缴费基数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中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暂不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失业后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保持不变。这次调整将惠及全市243万名失业保险参保人员。以职工按最低缴费基数2447元来算,职工比之前可以每月少缴0.5%,即每月少缴12.2元。调整后,职工钱少缴了,但职工失业后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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