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指南


大家可能对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还不太了解,小编从桂林市人社局收集到相关资料,了解到我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是依据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号)的法律法规规定,同时还需要准备相关资料按照程序来领取,一起来阅读下文。桂林市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所需材料1、《失业人员介绍信》;2、《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办理失业保险登记通知书》;3、《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登记表》4、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6、《养老保险手册》和《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手册》;7、1寸近期免冠相片4张;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原件);9、指定开户银行卡(原件复印件)。桂林市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程序1、失业人员向失业登记窗口提供上述材料,领取并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求职登记表》2、上述表格交回失业登记窗口,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职工失业证》或办理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手续。注意事项1、《职工失业证》必须本人办理,他人不得代办。2、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申请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视为重新就业,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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