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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省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调整为1.5%

2017-06-22 08:00:02 无忧保
小编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依据国务院对失业保险费率的调整,结合山东省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到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再就业的因素,不断完善失业保险费率调整体系,山东省现对失业保险费率进行统一下调。具体内容请查阅小编整理的文章,希望对您有帮助。 山东省作为人社部、财政部东部7个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省份之一,山东省就出台了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其中基金支付能力满足24个月待遇的统筹地区,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费率分别下调50%,即费率由3%降为1.5%;基金支付能力不足24个月的适当下调缴费费率。截止到2014年末,全省累计为缴费单位减负达110亿元。山东省人社厅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全省来看,每年可使缴费单位少缴失业保险费达20亿元,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目前,山东省失业保险待遇分为三个档次:900元/月、850元/月、800元/月,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待遇,最多能领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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