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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汉中市失业保险缴费方面政策

2017-06-22 08:00:02 无忧保
小编从汉中市人社局了解到最新的汉中失业保险缴费方面的政策,包括:困难企业可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失业保险费缓缴,另一反面,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这两大方面即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又完善失业保险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汉中市困难企业失业保险费缓缴困难企业可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不超过6个月的缓缴申请,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地方税务部门审核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失业保险市级统筹管理原则,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后实施。原行业单位的困难企业,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和地税等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汉中市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据悉,汉中市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由原来的3%下浮至1.5%,其中单位负担比例由2%下浮至1%,个人负担比例由1%下浮至0.5%。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间,个人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水平不变。此次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是减轻参保单位和职工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激发市场活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惠及全市所有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和22.54万名参保职工。预计全市用人单位减少缴费约4000万元/年,职工个人减少缴费约2000万元/年,全市失业保险费减少征收约6000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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