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泰州市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是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结合泰州市的实际,失业保险缴费标准如何规定的呢?具体查看下文了解。 泰州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泰州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1.5%,个人缴费基数比例为0.5% 改革前:泰州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2%,个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比例为1% 改革后:泰州市参保单位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进行下调,调整后失业保险单位应缴纳的比例为1.5%,个人应缴纳的比例为0.5%。 泰州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上限:企业职工月缴费工资的上限暂定为:14100元; 下限:月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为:市区2328元,各市2299元。 一般情况下,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按相关比例每月缴纳各项保险的参保费用。 注:工资收入超过基准数300%和低于基准数60%的,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泰州市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注意事项 缴费地点:泰州市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海陵南路628 电话:(0523)86336556 缴费地点: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青年南路89 电话:(0523)86606500 缴费地点: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海陵南路306号 电话:(0523)86276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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