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讲解湘潭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与缴费基数


为全面落实社会失业保险的缴费方针。日前,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局联合市人社局制定了《社会失业保险缴费方针》(以下简称《方针》)《方针》中明确说明了企业职员依法参与社会失业保险的义务。同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也对这缴费方针做了一定的调整。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湘潭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月工资总额的2%,城镇职工按照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费。(缴费月工资不能低于最低缴费基数湘潭市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湘潭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方式城镇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不能以个人的名义直接参保缴费),失业保险只作个人缴费记录,无个人账户。缴费地点: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芙蓉中路157电话:(0731)58533465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院地址:芙蓉中路241湘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芙蓉中路157电话:(0731)58533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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