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说明莆田市失业保险的领取标准及领取条件


为全面落实社会失业保险的缴费方针。日前,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局联合市人社局制定了《社会失业保险领取方针》(以下简称《方针》)《方针》中明确说明了企业职员依法参与社会失业保险的义务。同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对失业保险的领取做了一定的调整。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莆田市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莆田市领取失业保险所需材料(一)《社会保险登记证》(二)《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在职)》(一式二份)(二)当月社保费银行托收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莆田市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2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3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足3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6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足4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9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足5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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