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调整失业保险费率


提到失业保险相信南平市民众所周知,失业保险是职工缴纳的五险之一,是保障职工在失业期间的最低生活保障,小编从南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了解到,现南平市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1.5%,个人的缴费比例为0.5%。 具体内容请查阅小编整理的文章,希望对您有帮助。 调整失业保险费率 减轻企业负担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发出《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暂降至2%,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为:用人单位按照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职工的月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其月工资总额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对3月份已按原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可以在以后月份缴纳失业保险费时抵扣,以抵扣后的金额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可不缴纳个人失业保险费,但本人自愿缴纳除外。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自愿缴纳月工资总额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享受与城镇失业人员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全市因降低失业保险征收费率为参保单位减轻负担1180万元。南平市失业保险缴费地址、电话及上班时间南平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地址:南平市解放路98号恒立大厦三楼电话:0599-8871773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日休息具体可拨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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