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讲解甘孜州失业保险的领取标准和领取失业保险的相关程序


失业人员在失业其间能够如实的享受到失业保险金的待遇。近日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和领取的相关事项重新做了调整。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按参于工作的年限而有所不同;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流程又有哪些呢,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甘孜州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甘孜州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限(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二)累计缴费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三)累计缴费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四)累计缴费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五)累计缴费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六)累计缴费10年以上为24个月。甘孜州领取失业保险的程序(一)办理失业证明。由原工作单位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告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二)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证明后,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明、失业证明等材料,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三)接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领申请的审核。(四)领取失业保险金。(五)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服务。(六)定期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汇报求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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