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给大家讲解牡丹江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


社会失业保险是为了保全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同时,能够让企业职员在失业的情况下也能够拥有好的保障。为此,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关于社会失业保险保障缴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失业保险应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进行缴费。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牡丹江市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当月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调整为1.5%,个人缴费费率由本人工资的1%调整至0.5%,整体缴费比例由3%下调至2%,下降了一个百分点。牡丹江市牡丹江市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1)单位缴费基数和费率 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驻鲁部队所属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应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他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2)个人缴费基数和费率 参保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在我国,失业人员需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等三个条件,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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