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定不知道的2016年遂宁市失业保险缴费的相关事项


为全面落实社会失业保险的缴费方针。日前,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障局联合市人社局制定了《社会失业保险缴费方针》(以下简称《方针》)《方针》中明确说明了企业职员依法参与社会失业保险的义务。同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也对这缴费方针做了一定的调整。下面,就让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遂宁市失业保险缴费条件城镇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和国家机关中的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遂宁市失业保险缴费所需材料1.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2.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3.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4.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5.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遂宁市失业保险缴费的相关流程1.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2.用人单位申报材料齐全、缴费基数和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出具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用人单位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的,退用人单位限期补正。3.经核准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将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转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设的失业保险基金收入户;4.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四川省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5.职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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