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潮州市失业登记具体办理指南


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登记失业人员凭登记证可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或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在潮州市办理失业保险登记需要哪些材料,经过哪些程序呢?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供参考。潮州市失业登记所需材料1、填写《个人就业或终止就业备案登记表》(二份)2、填写《求职登记表》(二份)3、户口薄复印件一张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相片5张5、居委失业证明一份6、与用人单位(雇主)解除劳动关系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 )7、从事个体经营或开办私营企业的停业人员,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8、原从事自由职业人员凭社会保险停险凭证;9、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潮州市失业登记办理流程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应于7日内到所属劳动合同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同时填写《广东省用人单位招用(解聘)人员备案登记表》,并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证明、《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送交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2、用人单位应于1个月内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的人事档案送交所属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进行存档。注意事项办理机构:潮州市口岸路社保大楼咨询电话:0768-2282351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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