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失业保险费率下调至1%预计可为企业及个人节省77亿元


近日,广东省政府决定,从2016年3月1日开始,将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从原来的2%降低至1%,其中,单位费率从1.5%降至0.8%,个人费率从0.5%降至0.2%。按2015年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930万人测算,2016年预计全省可减少企业缴费53亿元,个人少缴保费24亿元。 广东省人社部门积极按照“降费率、提待遇、给补贴、扩支出”的工作思路,不断推进全省失业保险工作,适时下调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同时提高失业人员保障水平。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农民工与城镇居民同等缴费、同等享受待遇;比国家的《失业保险条例》增加了求职补贴、生育津贴、就业创业补贴等,提高保障水平。2015年末,全省失业保险金月人均水平达1335元,比2013年末增长25%。 此外,广东省还扩大基金使用范围,发放企业稳定岗位津贴。2015年末,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资金支出2593万元,据测算可减少企业成本36.5亿元。(粤仁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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