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铁岭市就业局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民生效能


几年来,市城乡就业管理局着力加强失业保险管理工作,为新常态下做好兜底服务、保障民生做出积极贡献。 2015年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累计达到3966人,较前年增加547人,增幅达16%。为了支持企业稳岗增效、保障失业者民生诉求、促进再就业,经过深入调研,采取了多项务实有效的举措。 一是落实人社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二是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下调失业保险费率。2015年全市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9.3万人,个人缴费记录建帐率达到100%。下调失业保险费率,个人按0.5%、用人单位(不含企业)按1.5%的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企业按1%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 三是贯彻《社会保险法》,对铁岭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实行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使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相同的失业保险待遇。 四是优化失业待遇审核流程,升级签到系统更加便民。失业人员待遇审核方式由原来的当月审核次月发放变成了当月审核当月发放,待遇审核到失业金进入账户时间由原来的最长60个工作日缩短为最长30个工作日。在全市范围应用新的二代身份证阅读器签到系统,让失业人员每月签到更加方便。(高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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