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青铜峡市失业保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失业保险工作的核心是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和使用。近年来,青铜峡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认真落实失业保险政策,不断强化失业保险制度建设,通过核发失业保险待遇、开展援企稳岗、实施免费培训和职业介绍、扩大惠民政策宣传等措施,努力做好失业保险工作,切实发挥了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助创业的社会保障作用,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为了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工作,我们对近五年来青铜峡市近年来失业保险工作的制度执行、基金运行、政策效益等情况作了详细调研,调研报告如下: 一、失业保险基金制度建设情况。 青铜峡市失业保险工作在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及市委、政府领导下,认真落实《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失业保险金申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青铜峡市实际,不断强化细化失业保险金制度建设。 (一)基金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一是“收支两条线”,基金设立专户管理,分别记账,专户发放。失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代征上来以后,直接进入国库,由市财政局分别在青铜峡建行、工行、中行开设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社保基金。市财政部门和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对失业保险基金分别记账。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失业保险基金办公室市财政局在工商银行青铜峡支行开设一个支出户,用于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 二是基金支出先报后批。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每月根据申领发放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计划,报市财政局审批。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将资金从财政专户拨入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再转入发放银行建行青铜峡支行,将失业金直接发放到失业职工个人银行卡账户中。整个过程,资金封闭运行。 三是及时做好两项账目核对。第一项账目核对是指当月由社保部门同税务部门及国库对账,以此计算当月征收数额;第二项账目核对是每年底由财政专户存款与支出户对账,以查对当年资金使用情况。 (二)基金发放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三个意识”:不断强化失业保险工作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及时发放,确保基金安全,确保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 二是坚持“二核三审”制度。几年来,青铜峡市逐步健全完善失业保险内部监控制度,调整轮换了工作人员岗位,明确划分了各岗位的工作职责,有效防范了失业保险经办风险,增强了自我约束能力。 “二核”是指市政务大厅受理初核,主要时依据失业保险政策审核失业职工的申领资格,如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原因、期限,审核收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本人银行卡等相关资料;资料转回失业保险办公室后,再由失业保险待遇核算业务人员逐一核定失业职工的缴费年限、领取月数、领取金额。2015年8月,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自主开发了一款失业保险核算软件,极大地提高了失业保险核算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三审”是指业务人员将发放表册及资料交科室负责人初审,再由分管局领导复审,审核无误后最后由局领导审批。 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办人员每月申报增减,市医保中心当月核算后,通过银行划拨直接将医疗保险费缴入地税局医疗保险专户,再由医保中心将保费分解到失业人员个人账户中。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三是坚持每月发放后复查制度。复查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再就业人员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每月通过医疗保险缴费系统和失业保险信息系统逐一比对筛查,如发现再就业的,就暂停失业保险待遇。 四是坚持业务办理结果反馈告知制度。每月及时上报工作报表并将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及情况逐一输入“一卡通”,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每月将失业人员个人申领的失业保险缴费期限、待遇期限、标准、金额等信息逐个录入《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将《就业失业登记证》及时发还给失业人员,以反馈告知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况;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及时电话告知原因。 二、失业保险基金发放使用情况及社会效益评价 2015年11月底,青铜峡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达到了523个,参保人数达33786人。近五年来累计征收失业保险基金1.28亿,累计支出1.5073亿元,其中累计为33532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2439.73万元;为27589人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686.02万元;为失业人员3685人次发放物价补贴18.9万元;为41家淘汰落后产能、亏损企业发放社保、岗位、培训等各类政策性“援企稳岗”补贴资金8790.90万元;上解自治区失业保险调剂金3228.55万元。基金累计滚存结余1908.96万元。失业保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评价,其在促进全市和谐稳定健康发展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巨大的社会保障作用。一是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保险,确保了社会稳定。五年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三万多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物价补贴及缴纳医疗保险费达三项合计3053.74万元,不仅享受待遇的人数众多,涉及到成千上万的家庭,而且支出资金量巨大,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失业人员的生活压力,真正发挥了失业保险社会“稳定器”、“减震器”的作用。 二是在帮助企业发展缓解资金困难、稳定企业用工岗位、预防失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先后多次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援企稳岗,发放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岗位补贴等资金 8790.9万元。极大地缓解了企业的资金需求,促进了企业的生产经营,为全市企业的转型升级起到了支持作用,同时也进一步稳定了就业岗位,防止了更多的失业人员产生。 三是通过失业保险资金支持失业人员免费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促进了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和创业。几年来,开展了多期创业意识培训班,凡领取营业执照并成功创业的,一次性发放失业保险金,并予以创业贷款扶持,鼓励支持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先后组织开展了装载机、电工、电焊工、清真食品、手工制作等职业技能培训班,使失业人员通过掌握一技之长实现再就业,在政策的鼓励下,青铝集团两个车间关停后,青铝集团主动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职工转岗培训,400多名职工培训后竞争上岗,全部实现了转岗就业。青铜峡水泥集团公司开展岗位培训竞赛,将参加培训考核得分同每月的奖励绩效挂钩,按照培训考核得分的多少发放奖金,极大地调动了职工参加技能培训积极性。青鑫碳素公司多种措施鼓励职工考取职业资格证书。上述三家企业2015年度获得失业保险培训补贴75万多元。 四是促进了劳动力市场供需双方的双向选择。失业对个人和家庭都是悲剧,但另一方面,失业可以促使人员在不同用人单位之间自由流动,竞争就业,可以实现人员的自身价值,也可以使企业更好的配置符合企业需求的人员。由于失业期间有失业保险保障,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和职工之间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劳资矛盾和顾虑,保障了企业自主用人和职工自主择业的空间,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和人员的自由流动。四、失业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失业保险没有实现全覆盖。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及部分民营、私营企业没有缴纳失业保险金,有些用人单位断续缴纳,致使部分职工失业后不能依法足额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也造成了个别单位、个别失业人员因不能领取失业保险待遇而不断上访事件的发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2、受制度制约,失业保险的社会保障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保障面较窄。目前只是缴费的企事业单位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但是大学毕业生、失地农民等逐渐成为社会新的失业主体,却没有相应的失业保障。二是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较低,不堪物价上涨,不能承受生活压力之重。失业人员靠失业金生活艰难,即使再创业,也没有资金积累;三是失业保险资金的使用范围过窄,致使前几年失业保险金积累数额较大,资金闲置,而近两年的补贴困难企业,又使失业保险资金粗放使用,好钢没有用在刀刃上。 3、青铜峡市失业人员逐年增多,失业保险工作的压力越来越大2014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人数突破了一千人,2015年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人数一直在九百多人以上。据调查,有以下原因:一是青铜峡市的企业大多输属于化工、造纸、水泥、金属冶炼等高耗能、高污染的传统行业,在新常态下受政策和经济形势影响较大,失业人员较多。近年来主要集中在中电投铝业集团、宁夏科进峡光纸业、宁夏金昱元化工集团公司、宁夏普华冶金制品公司以及每年轮换的公益性岗位等。二是劳动者对就业岗位的要求较高,职业粘性不足,特别是一些年轻劳动者,由于对企业、收入、岗位、环境以及对自身价值评价等多元化因素的影响,频繁的转换职业,导致失业人员不断增加。 四、今后失业保险的工作建议 1、要不断加大失业保险的扩面征缴力度。劳动监察大队和税务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机关事业单位、民营私营企业失业保险金的扩面征缴力度。确保所有劳动者尽可能在失业后,都能依法享受到失业保险待遇,以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健康的发展。 2、适时、适度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使失业人员能够保障基本生活;适度扩大失业保险享受待遇人群,比如由财政每年拿出一部分资金,保障大学生和失地农民的无业生活。; 3、围绕就业再就业及创业工作,积极探索,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使用的政策范围,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的同时,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对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以及创业的促进作用; 4、区市等业务部门应加大对失业保险工作的政策业务指导,加强对失业保险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青铜峡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局 王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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