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昌政府出台惠民新政 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2015年9月1日起瑞昌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至900元/月 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经省政府同意,从2015年9月1日起瑞昌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为900元/月,较调整前每月增加230元。充分体现了瑞昌市委市政府对失业人员的关心关爱。 该市这次对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调整,是按照省政府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水平”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间的差距和衔接,同时结合了该市经济发展实际。 该市政府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密切关注广大失业人员切身利益,这一举措不仅提高了失业人员的生活水平,还赢得了百姓赞许。(江西省瑞昌市劳动就业局 虞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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