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栖霞市认真做好失业保险工作


为扎实开展失业保险工作,倾情服务企业和失业职工,充分发挥好失业保险金托底功能,就业办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及失业登记制度要求,把好失业入口关。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个务必”,即务必满足《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条规定要求;务必认真、详细、准确填写失业登记申请表;务必确保档案招工手续、劳动合同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企业缴纳社会保险基金减少表等资料手续齐全、内容完整、信息精准、版面整洁、形式合法,以少跑腿、快办事。要求经办人员努力做到“五个严格”:严格审核失业登记申请表,确保登记内容全面、信息准确;严格审核失业职工档案材料,确保招工手续、劳动合同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资料齐全、内容准确、卷面整洁、形式合法;严格审查、核算企业和个人失业保险金缴费年限,确保享受待遇计算准确;严格按照初审和复核要求,有不同经办人员进行前审后核,确保经办业务准确无误;严格按照经办要求,对符合经办要求的,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足额发放失业救济金、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等,对不合格的资料严格退回,耐心劝说,要求认真整改,确保经办业务真正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上级的考核和群众的评判。截至8月底,新接收城镇失业职工265人,农同城失业职工260人,审核发现档案资料不齐全、劳动合同乱涂乱改、失业保险金缴费年限不足等问题 17人,并严格退回整改落实到位。(栖霞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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